福建省物價局
文件
福建省財政廳
福建省物價局、福建省財政廳
關于重新核定房屋白蟻防治收費標準的通知
省建設廳,各市、縣(區)物價局、財政局:
你廳《關于申請重新核定白蟻防治收費標準的函》(閩建計[2002]44號)收悉。根據原國家物價局、財政部《關于發布中央管理的建設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》([1992]價費字179號)規定,結合我省試行一年的實際情況,經研究,現對我省房屋白蟻防治收費有關問題通知如下:
一、凡取得法人資格,并具有白蟻防治資質的事業單位,依據有關規定與建設單位簽定《白蟻預防合同》,按照房屋建筑白蟻預防工程施工技術規范操作,可按本通知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委托防治單位收取房屋白蟻防治費。白蟻防治企業具備上述條件,并取得同級房屋管理主管部門批準,也可以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。
二、房屋白蟻防治收費標準:
(一)新建房屋防治收費:
第一層(地基基礎含地下室):每平方米6元(按建筑面積計,下同),要求實行全面覆蓋性施藥處理(包括沿墻深度30CM范圍內、地下室墻體高度1M范圍內澆藥液);
第二層以上(含第二層):每平方米1元,要求在第二層以上(含第二層)凡二層以上墻體高度50CM范圍內、室內地坪墊層、房屋建筑內的電梯井和管纜井等的地坪和內墻接合縫隙處、管道經過處、門窗框架(不包括裝修所用材料)等均應作預防處理。
(二)裝修裝飾預防(木材預防)收費:每平方米4元,要求雙面涂刷,浸漬或噴霧防蟻藥物處理;裝木結構前的墻壁應噴藥1-2次。
以上預防性處理,包治期15年,每年復查一次,在包治期內如發現蟻害,防治單位應無償并及時給予滅治。白蟻防治機構應從白蟻預防收費中提取20%的費用作為保治基金,由同級房屋管理主管部門監督使用,專項用于每年復查、滅治費用。
(三)白蟻滅治收費標準:每平方米2元,每滅治單位至少按70平方米計算,超過70平方米按實際面積計算。特殊情況的收費標準由雙方酌定。滅治處理包治期兩年,在包治期內如發現蟻害,防治單位應無償并及時給予滅治。
(四)廈門市的白蟻防治費可在省定的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10%,具體收費標準由廈門市物價局、財政局核定,報省物價局、省財政廳備案。
三、房屋白蟻防治收費屬事業性收費,各收費單位應及時到當地物價部門申領《收費許可證》,在收費地點或醒目位置公布收費文件。各白蟻防治機構應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標準,切實提供質價相稱的服務,凡超過規定的收費標準均屬亂收費行為。
白蟻防治機構是事業單位的,收費使用省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事業性收費票據,其收費金額繳存財政專戶,實行“收支兩條線”管理;白蟻防治機構是企業單位的,收費使用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,收費資金納入白蟻防治機構財務管理,并按規定納稅。同時接受物價、財政、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。
四、本通知從2002年12月1日起執行。2002年12月1日前的收費標準仍按照省物價局、省財政廳閩價[2001]房字219號文件規定執行。
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
二OO二年十一月四日
抄送:國家計委、財政部,省政府辦公廳,省審計廳、省地稅局、《物價公報》編輯。 (存檔)
福建省物價局辦公室 2002年11月7日印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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